附:
译完海德格尔的《尼采》两卷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一版)之后,应商务印书馆有关编辑的邀请,我开始翻译尼采的《权力意志》一书。这种过渡想来也是自然而然的。海德格尔的《尼采》书重点解释的正是尼采的《权力意志》。我在翻译《尼采》书时,已经把海德格尔所引尼采《权力意志》的一些段落译了出来,数量不多不少,大约也有几万字了;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项译事,我自觉对于尼采哲学有了深一层的了解—一当然更多地是海德格尔和形而上学史意义上的了解,也对尼采哲学生发了更大的兴趣。
翻译本书时首先碰到的是版本选择的问题。我们知道,《权力意志》是尼采友人彼得•加斯特(Peter Gast)和尼采妹妹伊丽莎白•福斯特一尼采(Elisabeth FOrster—Nietzsche)一起编辑的尼采遗稿选本(1906年出版),这个选本后来在编辑方针与材料两个方面均已遭受了极大的怀疑,故不可取。后来学界比较愿意推荐的是卡尔•施勒希塔(Karl Schlechta)于1956年编辑出版的三卷本《尼采文集》中的《权力意志》—一不过,施勒希塔并没有采用《权力意志》这个书名,而是名之为《八十年代遗稿选》。我现在采用的则是目前公认最权威的由意大利学者乔尔乔•科利(Giorgio Col1i)和马志诺•蒙提那里(Mazzino Montinari)编辑出版的十五卷本考订研究版《尼采全集》(以下简称“科利版”)第12卷和第13卷。之所以要采纳这个科利版,盖有如下几条理由:
首先,施勒希塔版是选本,其依据是加斯特和尼采妹妹的《权力意志》选本材料;而科利版则是全本,其依据是尼采笔记手稿原文。因此在篇幅上就有了很大的差别。商务印书馆出版过一个根据施勒希塔版译出的《权力意志》中译本,中译者在前面的“译者说明”中为强调施勒希塔版的可信性,竟然声称:科利版“又一次证明了《权力意志》一书的内容即是1887年至1889年1月的全部遗稿”。这个说法是不负责任的。事实上,科利版不仅在排序上严格按照作者的写作年份,而且在内容上也是严格忠实于原笔记的,比作为选本的施勒希塔版扩大了许多。现在我们根据科利版第12卷和第13卷译出的《权力意志》,在篇幅上已经远远超出了施勒希塔版,中文字数恐怕要超过后者三四十万。刘小枫教授则提出了另一个极端的看法,他在比较各版本后称:“如此看来。姑且以《权力意志》为书名的尼采哲学的‘主楼’材料的汉译,根本还差得很远,至少得把考订一研究版中1880年以来的残篇全部译出……,方可堪称完备”。此说在我看来亦过于夸大,不合事实了。
其次,施勒希塔版虽然重组了加斯特和尼采妹妹的选本,但秩序十分混乱,经常把创作时间上在先的笔记放在后面,把在后的笔记放在前面,搞得乱七八糟。例如,第七本笔记若按时间顺序应该在先,但在施勒希塔版中却被放在最后面了。又如,施勒希塔版开篇第一则笔记在科利版中属于第五本(序号为5[98]),第二则笔记则属于第八本(序号为8[4])了。同一本笔记本中的内容,也往往是前后颠倒,不讲秩序。所以,诚如科利版编者前言所言,施勒希塔在编辑“重估时期”的尼采遗稿时并未满足他自己提出的要以编年顺序来出版尼采遗稿这样一个原则性的编辑要求。而科利版则依据作者创作时间把所有笔记残篇完整地端了出来。
再次,施勒希塔版声称收集的是尼采1887—1889年的遗稿,但这个时间限制是与事实不符的,如科利版的第一本笔记(作于1885年秋至1886年春)、第二本笔记(作于1885年秋至1886年秋,第12卷,第67页以下)以及之后第3—8本笔记(作于1986年至1987年间,第12卷,第171页以下)包含在施勒希塔选本中,怎么可能有上面这样的时间限制呢? •
最后,对于所收笔记内容,施勒希塔版也多半依据加斯特和尼采妹妹的选本,同样作了格式上的加工,去掉了原稿的一些小标题,有时一个残篇被拆分成几则,有时几个残篇被合并成一则,等等。凡此种种,都是不尽人意的,甚至被认为是尼采妹妹别有用心的篡改。科利版则不仅恢复了笔记的原样,而且还在此基础上对《权力意志》诸版本的内容作了甄别、纠错的考订工作(此项工作体现在本书的编者注释中)。
由此可见,如果我们相信科利版编者的诚实和认真,以及他们所采用的材料的真实性,那我们就得同意编者的如下说法:“这两卷(指《全集》第12卷、第13卷)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原因在于,它们完整地、以忠实于手稿的方式呈现了尼采1885年秋至1889年初(其创作活动的结束)期间的全部残篇、计划、提纲和标题,因此为最终解决关于所谓的尼采哲学主要著作——以《权力意志》为书名——的聚讼纷纭的问题提供了基础。”
本书既然根据科利版《尼采全集》第12卷和第13卷译出,而这个全集版已经取消了《权力意志》这个书名,为什么?们的中文译本还要保留这个书名呢?原因可分述三项:其一,虽然尼采本人最终未能确认《权力意志》这个书名,“权力意志”学说确实是这两卷书的主要内容,故立为《权力意志》在一定程度上是名副其实的;其二,如上所述,这两卷书包含了后人编辑的尼采《权力意志》——尼采的所谓“主要著作”——诸版本的内容。其三,中文世界迟早得把《尼采全集》翻译出来,在此之前把第12、13卷冠以《权力意志》的书名出版(分为上、下两卷),也算权宜之计,可以促进图书流通,以后或有机会列入全集版出版,取消书名即可也。
还有书名的翻译,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从义理上讲,我向来主张把der Wille Zur Macht译成“强力意志”,在少数语境里,为了突出其中的介词zu的意义,也可译作“求强力的意志”。我在海德格尔的《尼采》中文译本中就是这样来处理的。“强力意志”这个译名已经不算新鲜了,并不是我首创的。理由也是简单的:旧译(通译)“权力意志”,实为对尼采哲学的政治化解读留下了一个把柄;加上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尼采与法西斯主义”的命题,让我们更应对这个译名采取慎重的态度。但友人陈小文先生提醒我说:为什么非得对“权力”作政治化的理解呢?“权力”也可作非政治的理解嘛!而且,难道“强力”就没有被政治化理解的可能性了?细想一下,他这个责问大约是对的。所以我这次仍旧保持了“权力意志”这个译名,也或可方便流通。
本书的翻译力求忠实于原文。这本是学术翻译的基本要求。而在本书的翻译中,这个要求除了表示要尽可能合乎作者本义地转化为汉语外,还意味着力争在更大程度上合乎原著的字面。因为本书是尼采的笔记残篇,格式特殊,有的字是缺笔划(即字母)的,有的句子是没有写完的,许多句子是没有主语或者没有谓语的,有的话是作者没有想周到的,自然给我们的理解和翻译留下了许多困难。译者并不企图以自己的理解和解释来进行“增补”的工作(翻译不是解释!),譬如根据猜测把语法补全了,把句子续完了,等等:相反,译者力求保持字面上的忠实,甚至版面格式上的忠实,希望使中译本也能尽量给人一个笔记残篇的感觉。因此,举例说来,文中括号〈〉是全集版编者对尼采笔记文字遗缺部分(如一个字只写了一半)的补全,中译文中亦予以原样保留;又譬如,如果读者看到一段话里只有半个括号,一个句子或一段文字的结尾处少了标点符号,那并不是译者的疏忽,而是原作本来就如此。
不过,我这种做法必须守住一个基本尺度(最低限度),即不能让中译文变得不知所云,不可读解。这实在是让译者深感痛苦的一点了,因为毕竟是两门不同语系语言之间的“转渡”,外观(形式)上的严格转换是不可能的。但愿我的努力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我自设的目标:既有基本的对应(忠于原义,力争字面一外观上的高度对应),又有基本的可读性。
顺便指出,在翻译倾向和立场上,我一向是愿意提倡鲁迅先生所主张的“硬译”的,不过“硬译”决不是“死译”,而是要在最大程度上把“忠实性”原则与“可读性”原则结合起来。说是废话,但译事之难,正在于此了。
科利版《尼采全集》编者对第1—13卷的注释集中为第14卷.其中第731—774页为第12—13卷的编者注释。为便于读者阅读和研讨,我们把这些考订性的编注改置为当页注,标为“编注”。除此之外,译者增加了大量说明性的注释,标为“译注”,主要涉及不常见的人名、地名、术语等,也有对非德语文字的说明。凡此种种不仅是为了方便阅读和研究,而且也是为了要求文字工作的严格性。
尼采去世已百余年,尼采传入中国也近百年了,而尼采著作的汉语翻译,在我看来依然处于起步阶段,严格的翻译屈指可数,着实令人汗颜。
除了上述依据施勒希塔版译出的《权力意志》中译本(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外,中文世界还有一个根据科利版翻译的《权力意志》译本(贺骥译,漓江出版社,2000年),不过后者只译出了科利版第13卷的约一半文字(尼采笔记的第11—13本以及第14本前半部分),因此实在还不能被冠以《权力意志》这样一个完全的书名。本人在翻译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参照过上述两个无论版本、还是译文品质都十分不同的译本。在此我愿意指出的是,虽然现有《权力意志》中译本是很不完全的,译文亦未见成熟,但我以为认真的译者付出的辛苦都是值得肯定的。——而这当然也不是说,我现在提供的译文就十分成熟了。
在翻译过程中我请教过多位学界同仁。本书含有多种欧洲语言的词句(尼采原是天才博学的语言学教授),既有古典的希腊文、拉丁文,又有现代的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等,尤以法文居多,甚至经常有大段的法文引文。本人不识拉丁文、法文和意大利文。这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大量法文词句,我主要请教了我的同事徐卫翔教授,花费了他的大量时间和精力。拉丁文方面的一些疑难问题,我还请教了德国波恩的友人黄凤祝(Dr.Ng Hong Chiok)博士和乌珀塔尔大学的特拉大尼博士(Dr.Peter Trawny)。商务印书馆的陈小文先生一贯支持着我的工作。同济大学德国哲学与文化研究所赵千?博士,我的研究生曾静、杨小刚、张振华等分头读了中文译稿,对中译文提出了不少有益的意见。我制作的“人名对照表”原是按外文字母顺序排列的,为便于读者查对,特请研究生李冰按照汉语拼音顺序对之作了重新处理。在此一并致谢。
本书的翻译是我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尼采晚期哲学研究》的任务之一。
若把尼采与海德格尔相比较,两者文字虽然均有非学院哲学风格的共同特点,但海德格尔文字更具思之稳重与节制品质,可以说更令译者喜欢,也更让译者安心,而尼采文字往往含着一股狂野凶险之气,对于译者来说构成一个严重的考验。加上本书的残篇断章性质,尤其是最后一部分属于尼采濒临精神崩溃时期的文字,再说又是如此长篇巨作,译者虽已尽了心力,然而仍不能对译文有完全的信心和把握。译文中不足、不当甚至错讹之处势在难免,敬请识者批评指正,使译者今后有可能完善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