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英国诗人。生于柯克茅斯。1789年与柯勒律治联名出版了《抒情歌谣集》,其清新自然的格调和明快流畅的语言,开创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一代新风。是浪漫主义诗派——湖畔派的代表诗人。
华兹华斯长期住在乡村、湖畔,其诗作以描写自然风光、田园景色、乡民村姑、少男少女闻名于世。他重视想象力,善于把平凡的日常生活勾勒得富于奇妙的色彩,“使日常的东西在不平常的状态下呈现在心灵面前”。他注意吸取民间诗歌的艺术特色,采用民间生动、淳朴的口语。这使他的诗独辟蹊径,呈现出朴素清新、天然成趣的境界,一反新古典主义平板、典雅的风格,开创了新鲜活泼的浪漫主义诗风。人们称他为“自然诗人”。他的诗在描写自然风光、平民事物之中,常寓有深意,寄托着自我反观和对人生的哲学思考。
华兹华斯诗才最旺盛的时期是1797至1807年的10年。
1783年他的父亲去世,他和弟兄们由舅父照管,妹妹多萝西则由外祖父母抚养。多萝西与他最为亲近,终身未嫁,一直与他作伴。1787年他进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学习,大学毕业后去法国,住在布卢瓦。他对法国革命怀有热情,认为这场革命表现了人性的完美,将拯救帝制之下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在布卢瓦他结识了许多温和派的吉伦特党人。
1792年华兹华斯回到伦敦,仍对革命充满热情。但他的舅父对他的政治活动表示不满,不愿再予接济。正在走投无路时,一位一直同情并钦佩他的老同学去世,留给他900英镑。于是在1795年10月,他与多萝西一起迁居乡间,实现接近自然并探讨人生意义的宿愿。多萝西聪慧体贴,给他创造了写作条件。1798年9月至1799年春,华兹华斯同多萝西去德国小住,创作了《采干果》、《露斯》和短诗《露西》组诗,同时开始写作长诗《序曲》。1802年10月,华兹华斯和相识多年的玛丽·郝金生结婚。
这段时间,华兹华斯写了许多以自然与人生关系为主题的诗歌,中心思想是大自然是人生欢乐和智慧的来源。1803年华兹华斯游苏格兰,写了《孤独的收割人》和记游诗。
1807年他出版两卷本诗集,这部诗集的出版,结束了从1797至1807年他创作生命最旺盛的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