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为七大古都之一,无论是老百姓还是官员们对衣着打扮都相当重视。清朝入关后,过去的宽袍、大袖和蓄发的传统装束被逐渐改变,这也极大地影响了后来北京人的穿着打扮。
戴帽子是满族男子的习俗,自从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剃发垂辫已成定制,因此北京的男子不分种族也不分长幼都戴起帽子来了。当时北京人戴的帽子大致可分为礼帽、便帽和风帽。所谓礼帽就是官帽,多用呢、缎或布制成,也有用皮子制成的。老北京的便帽,无论老少也无论尊卑都可以戴,这种帽子由6块同质料子拼制而成,据说早在明代初年,就因为它有天地四方的“六合统一”的意思而盛行于京城。风帽有棉、皮两种,用呢子或缎子制成的较多。帽扇至肩,可以保护脖颈以御风寒。
清朝男子的服装以长袍、马褂为主。长袍的特点是,长过膝、领为圆,带大襟,有扣襻,袖适中,摆开衩。按规定:皇室宗族的长袍前、后、左、右开四衩,官吏的长袍开两衩。开衩的长袍,袖口要装饰箭袖,形似马蹄,故名“马蹄袖”,平时翻起,行礼时放下。普通百姓穿的长袍下摆不得开衩,俗称“一裹圆”,袖口为散口状。马褂是一种对襟、圆领、有开禊带扣襻儿的外罩衣,马褂多以绸缎织物为材料,也有用兽皮制作的。马褂颜色有蓝、紫、灰、黄多种,以黄色为贵,俗称“黄马褂”。一般平民不准穿,皇帝、巡行扈从大臣们可穿明黄色马褂。清代中晚期,赏穿黄马褂的勋臣相当多。
清朝的汉族妇女服装一般有披风、袄、裙等。披风即外套,作用与男人马褂相似。披风内依次为大袄与贴身小袄,下装为遮足长裙。满族妇女的便装一般为长袍。有些讲究装饰的妇女,往往在长袍的衣襟、领口、袖边处镶上绦子花边,作为美的点缀。
穿靴子也是满族的习俗。满族未入关前,常以皮子为面,然后絮进“兀刺草”,因此这种靴子被称为“皮兀刺”。入关以后则以布或缎为面制靴,同时也不再絮兀刺草了。当时,作为京城的主要居民的汉人,仍然是以穿鞋为主。总的来说,京城男子穿便服时以穿鞋为主,若穿官服则要以穿靴为主了。汉族妇女有缠足的习惯,着弓鞋(尖足鞋)。满族妇女不缠足,多穿装有木底的绣鞋,俗称“高底鞋”、“花盆鞋”。
清末时,北京百姓还曾不分男女流行穿裤子。裤子分满裆和套裤两种。满档裤用绸或布制作的都有。女裤在裤腿边上往往还绣着各种花纹,男裤多为素的。至于套裤,是一种无裤腰裤裆、只有两只裤腿的裤子,穿着时用带系在腰间。
民国时期,北京妇女一般穿戴为上衣下裙。青年妇女多喜欢穿瘦身秀长的衫袄,衣领挺高,下穿黑长裙。后来,满族妇女穿的长袍推陈出新,逐渐成为体现女性曲线美的旗袍。民国成立后,政府曾发布“剪发通令”,而且还制定了“服制条例”,条例中规定了男子和女子礼服式样。但这些并没有贯彻实行,对普通百姓的穿着打扮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