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縣城屬於城市,這是大家都贊成並且較沒有爭議的事。但市鎮是否為城市,則一直未有一致的看法。有些學者認為市鎮是城市地區,如傅衣凌、王衛平、李伯重等等。另一些則認為市鎮是農村地區,或者為農村的延伸,此看法的代表性學者為趙岡。還有些學者認為市鎮其實是城鄉之間的過渡地區,抱持此看法的主要是樊樹志。
對於明清江南一個居民點到底應當擁有多少居民,才能成為被劃為城市的問題,學界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饒濟凡按照居民數,將1820年前後的中國城市分為七級,最低一級的人口數為500人,次低一級(第六級)人口在500到3000人之間,這兩級一般而言是指市鎮。
趙岡認為應以2000人為城鄉界限,施堅雅則以4000人為清末(1893年)中國城鄉劃分的界線。但劉石吉認為標準都過高,他指出以明清的江南地區而言,人口不及2000人的市鎮亦應列入城鎮,也就是城市。但曹樹基持相反意見,他認為明清的城市應該排除大批人口不多的小型市鎮,因此從居民點的人數來判斷市鎮到底是否屬於城市,是件困難的事。
此外,如果使用歐洲區分工農的標準來看中國,更難確定誰是農民、誰是工人,或者誰是城市居民、誰是農村居民。如果以人口密度和居民點之間距離作為判定城市的兩個依據的話,那麼江南大部分地區都有可能成為城市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