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編文獻的編排,按傳統分類法分為經、史、子、集四個部分;考慮到讀者閱讀和使用的方便,另將歷代碑銘、祭祀文及詩詞歌謠曲賦讚頌等韻語單列“詩歌韻語”一類。部分類別過於繁富者,又按內容再分小類,如經部再分為易、書、詩、禮、四書、孝經、樂、緯書等小類,史部再分為正史、編年、紀事本末、別史、傳記、載記、地理、政書、史評等小類。所有部類原則上均按年代先後編列。詩歌韻語部分作者眾多,凡無法確定其具體生卒活動年代者,則排列於該朝代的最後。對於文獻的採錄,史、子、集三個部分,凡有一定參考價值者,搜覽所及,均予收錄;而經部諸書,則因歷代注釋者太多,如《尚書》注疏便不下百餘種,繁複駁雜,無法一一收錄,故或取其傳世較早而為人所熟知者,或採其内容確有為他人所未涉及者;考慮到涵蓋各個時代的需要,各主要朝代亦擇其要者酌情予以收錄。
本編選取的文獻,部分為原來便獨立成篇的著作章節,部分為相關章節的節選。但均保持文獻的本來面貌,以便讀者直接引用。原文獻有篇名者,均以原篇名作為所引文獻的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