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自己的能力极其有限,但起码我们应该也学习倾听。特别是搞人类学的,所谓“文化持有者”主位的言说(无论是语言的还是视觉的),起码是我们应该充分尊重的。影视人类学界已有一些学者,从一开始,就注意充分尊重被拍摄者的尊严、意愿和意见。如美国学者弗拉哈迪拍摄的影视人类学名作《北方的纳努克》,法国纪录片大师让?鲁什拍摄的《Madame l’Eau》等,就是和被拍摄者合作的极好例子。这样的实践培育了一种被称为“共享的人类学”的理论。
过去由于媒介工具的限制,我们就像“为民作主”一样,也已经习惯了“为民代言”。现在媒介工具的普及,使“民”使用现代传媒自己言说的可能性增加了。2003年在意大利召开的民族学人类学世界大会影视人类学分会场上,交流了一些把摄影机交给本土人士,让他们记录自身社会文化,表达自己观点的做法,如1991年西伯利亚西北部(Khanty和Mansy部落),1994年西南部保加利亚Breznitsa(基督教的保加利亚人,保加利亚的穆斯林和当地的Gypsies),1997年保加利亚Gypsies等“自己的电影”计划。国内近十余年来也有不少类似的例子,如云南1993年把照相机交给农村妇女的“自我写真”项目,2001年云南藏区的“社区影像”项目,2005年北京的“村民自治影像计划”,2006年云南的“稻米之路II——五个稻农的镜头”项目等。原来只在学者手中的特权开始转移,原有的权力关系开始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