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的秘密其实很简单,一是信托责任,二是严刑峻法,就政府而言,应坚持藏富于民和强化监管的基本原则,就企业家而言,应铸造以民族利益为重,勤于经营、忠于委托的职业操守。而这些,正是目前中国企业和社会的软肋所在。
信托责任,是基于信任而委托所产生的合同责任,与民法上的委托不同的是,委托方是国家(国有企业)或无数股民,受托方是企业的管理人员,但正因为此,对受托方有更高的责任要求,受托方除负有忠诚、勤勉等基本义务外,还应该有民族意识和民众意识。但现实情况是,民营企业家因资金、人才、政策等劣势,经营过程中喜欢投机取巧和冒险,投机取巧不外乎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依赖外资、寐着良心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行贿受贿进行不正当竞争等,而这些做法,也确实为他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但如果把眼光放长远,把利益放大,这种丧失信托责任的做法最终损害的还是中国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环境。国有企业更是依仗得天独厚的条件,朝着垄断方向发展,管理层以公谋私,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企业家之所以乐此不彼,主要是投机取巧,目光短浅,本质浅薄,心里浮躁所致。
如何加强信托责任,唤醒企业家良心,如何通过治理让企业走上健康的发展之路? 个人认为,一是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一定要采取严刑峻法,那种打着“和谐”大旗,行违法之实的行为是非常可笑的,那种寄希望于企业家良心发现的想法是非常幼稚的。唯有加强监管和实施严刑峻法方可有效防治人性的弱点和体制的不健全;二是决策层面要树立战略意识,正确处理内资外资关系、国企和私企关系、大中小企业关系、企业和股东关系,企业和社会结构的关系、眼前和长远等复杂关系。比如,全球化热潮高涨的时候,如果只强调招商引资,市场开放,带来的可能只是暂时的繁荣,甚至只是马路加宽,路灯加亮和官员升迁这些肤浅的变化,留下的可能是当地自然资源严重流失,失业率上升和数不清的腐败窝案;再比如,股份制是个好东西,但如果不加以消化吸收而一窝蜂的盲目照搬,结果可能是“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栀”,众所周知的是,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下岗和失业加剧,改革后,却仍然享受着优先的政策待遇。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经济,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创造 物质财富,营造社会环境的主体,近年来更有西方学者提出公司王国的理论,因此加强公司治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而通过加强监管,实施严刑峻法塑造企业信托责任,是我国公司治理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