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春,清王朝搬弄立宪骗局,成立所谓“责任内阁”。这个皇族内阁一出场,就在5月9日颁发“上谕”,实行所谓“铁路国有”政策,宣布各省原已准交商办的铁路干线,一律“收归国有”,准备以“国有”为名,出卖全国铁路主权。5月18日,清政府任命满族贵族端方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要他去强行接收湖南、湖北、广东、四川4省的商办铁路公司。5月20日,皇族内阁的邮传部大臣盛宣怀同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团签订600万英镑的《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把湖北、湖南、广东3省人民在1905年收回路权运动中从美国侵略者手中赎回的粤汉铁路和川汉铁路的修筑权,又重新出卖给帝国主义。它不仅侵害了广大人民、特别是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而且威胁着中华民族的生存。因此,清政府的这种卖国政策,激起了各阶层人民的愤慨。与粤汉、川汉两干线相关的湖南、湖北、广东、四川4省大举展开了保路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