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刘邦死后,惠帝刘盈继位,然大权掌控在吕后手中。吕后继续执行刘邦在位时期的政策,保持了汉初政策的一贯性。
其一,沿袭了“与民休息”之国策,行“无为而治”。孝惠皇帝、高后之时,“海内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无为,故惠帝拱己,高后女主制政,不出房闼,而天下晏然。刑罚罕用,民务稼穑,衣食滋殖”。吕后作为一个临朝称制的太后,在当政之后,并未因自己在与戚夫人斗争过程中产生的变态心理影响其主持朝政;相反,她却表现出以治国安邦为己任的胸襟和气魄。这表现在:1.鼓励生产。如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诏令郡国“举民孝悌、力田者复其身”,以免除徭役为优惠措施,来鼓励农民从事生产,又“减田租,复十五税一”。2.修改汉法。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诏令“除三族罪,妖言令”;她还“减刑,颁布赎罪法”;制定“戍卒岁更”的制度;除挟书律。3.她还提倡勤俭治国、严厉治理铺张浪费的风气等等。其二,继续刘邦执政期间与匈奴的和亲政策。太史公曰:“吕后为人刚毅”。执政期间,吕后遵循刘邦的政策,未对匈奴兴兵,而是采用了和亲的政策。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刚死去阏氏的冒顿单于遣使者送来一封言词极为不敬的国书给吕后,上面写道:“孤偾之君,……愿游中国。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虞,愿以所有,易其所无。”吕后认为受到了奇耻大辱,“大怒”,欲出击匈奴。朝臣几乎众口一辞:出兵攻打匈奴。然唯有中郎将季布却指出:刘邦当年在与匈奴之战中最终未占得便宜,不得已采纳刘敬的和亲建议,来换取汉初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今歌唫之声未绝,伤痍者甫起”,亦即如今的汉朝军事势力依然不及匈奴,宜继续和亲为上。最终,吕后听从了中郎将季布的意见,赠单于车马作为礼物之外,继续“以宗室女为公主,嫁匈奴单于”以和亲。单于笑纳之,致歉,并“因献马,遂和亲”。这样,汉匈之间及时避免了一场兵燹之灾。
其三,继续重农之国策,有步骤地放宽经商政策。刘邦统治后期,下达抑商法令,惩治不法商人,“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但打击面过大,挫伤了商人的经商积极性,亦激化了社会矛盾。在惠帝、高后时期,虽亦有“市井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的诏令,但朝廷还是“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解除了商人在经济上的重负及对商人的社会性歧视。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朝廷还“起长安西市”,使长安成为汉朝经济活动的中心,亦为长安后来成为当时的世界性大都市奠定了基础。在高后二年(公元前186年)和六年(公元前182年),朝廷又分别采取“行八铢钱”和“行五分钱”的措施,运用国家权力对货币经济进行管理调控,对稳定币值、平衡物价和促进商品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完成刘邦遗愿,维护皇室,使自己功名垂世,“吕后克制住自己,不作自行宣布为女皇的安排”。她的目的还是要安定天下,避免动荡所带来的灾难,因为西汉王朝再也经不起战争的折腾了。由此可见,吕后执政的十五年间,是西汉王朝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是汉初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卓有成效的时期,这为“文景之治”的出现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