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范仲淹主导的庆历新政虽然始于宋仁宗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但早在地方为官时他已经开始系统思考改革的问题。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他写的《上执政书》,已经形成了系统的改革思想。他提出:
固邦本者,在乎举县令、择郡守,以救民之弊也;厚民力者,在乎复游散,去冗僭,以阜时之财也;重名器者,在乎慎选举,敦教育,使代不乏才也;备戎狄者,在乎育将材,实边郡,使夷不乱华也;杜奸雄者,在乎朝廷无过,生灵无怨,以绝乱之阶也;明国听者,在乎保直臣,斥佞人,以致君于有道也。(《范文正公集》卷八)
为什么把吏治放在了改革的首位?因为他长期在地方为官,深知吏治存在的问题。他指出:
某观今之县令,循例而授,多非清识之士。衰老者为子孙之计,则志在苞苴,动皆循已;少壮者耻州县之职,则政多苟且,举必近名。故一邑之间,薄书不精,吏胥不畏,徭役不均,刑罚不中,民利不作,民害不去,鳏寡不恤,游惰不禁,播艺不增,孝悌不劝。以一邑观之,则四方县政如此者,十有七八焉,而望王道之兴,不亦难乎?
事实上,在古代,吏治都是行政的首要问题,特别是中国历史上长期实行的人治传统,地方的行政水平与地方官吏的个人品行、操守、能力等息息相关。所以,地方的安宁,不得不“在乎举县令、择郡守”,而且是“固邦本”之首要。
历史走至今天,以法治国已经深入人心,并得到施行,但地方行政首长的个人因素对一个地方的发展安宁依然有着重要影响。重读历史,古代关于吏治的思想在今天依然有着现实意义,那就是如何选择好地方党政领导,又如何去督导地方党政领导履行职责,又如何科学地评判地方党政领导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