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目前各地学校普遍执行的是截至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可以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而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孩子,则要等到下一年才可以入学。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和同龄小孩一起尽早入学,尽早接受启蒙教育,不至于输在起跑线上,有些父母也可谓是用心良苦,做足了准备工作。例如,有些新婚夫妇准备要小孩,并且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及时入学,一般会将“造人计划”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至11月份,从而让自己的小孩在8月31日之前顺利诞生,不至于在9月份或10月份这么尴尬的日期出生。再比如,有些夫妇在没有“深思熟虑”的情况下有了“意外的收获”,并且预产期可能在9月初,出于“望子成龙”或者跟风的目的,部分家长可能会选择在9月1日之前剖腹产,让自己的孩子尽早出世,以便将来好尽早入学。
差“几天”,小孩就年满六周岁了,但还是不能及时入学接受基础教育,还要再幼儿园再多待一年。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确实让许多父母难以接受。更何况,与邻居的同龄小孩相比,因为上学较晚,人家的小孩都会写自己的名字了,自己的小孩却还在幼儿园“过家家”。两相比较,自己的小孩会不会输在起跑线上呢?为人父母,这一份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小孩上学真的是越早越好吗?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史蒂文·列维特和斯蒂芬·都伯纳在他们的著作《超爆魔鬼经济学》中提到了这样一个例子:英国橄榄球联赛中,有一半的运动员都出生在1-3月份,另一半则出生在其他月份;德国球队中,则有52名顶级运动员都出生在1-3月份,只有4名顶级运动员出生在10-12月份。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欧洲青年联赛运动员选拨的年龄截止日期是当年的12月31日。设想一下,如果你执教的是一个由6岁小孩组成的球队,现在要评估两位小运动员的潜力。一个叫“乐乐”,出生日期是当年的1月1日;另一个叫“贝贝”,出生日期是当年的12月31日。从理论上来说,他们的年龄都是6岁,但实际上乐乐比贝贝足足大1岁。在其他遗传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对幼年时期的儿童而言,仅大一岁就会让乐乐占据足够的优势。相对而言,乐乐可能拥有更大的块头、更快的速度,发育更成熟,接受能力更强。更何况这么小的小孩,除了行为表现之外,你很难在其他方面去发掘他们的潜在优势。因此,贝贝被淘汰的概率显然要高于乐乐。这样循环下去,日复一日,像乐乐这样大一点的孩子就会被选上,得到教练的鼓励,得到更多的指导和参赛的机会。像贝贝这样的小孩,就会逐渐被淘汰。这就是所谓的“相对年龄效应(relative-age effect)”。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欧洲联赛当中的运动员多数都出生于1-3月份了。
事实上,绝大多数成功都是源自后天的努力,而不是所谓的“天资”。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心理学教授安德斯·埃里克森(K.Anders Ericsson)提出:“几乎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取得优秀成绩的人不用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实践、去追求,就能成功(PS:在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富二代、官二代除外,)”。成绩突出的人,无论是科学家、球员、艺术家、医生,还是其他的职业,几乎都是后天努力成长起来的,而不是天生的。埃里克森指出,除了自身的勤奋和努力之外,成功还必须通过“刻意自觉的练习”才能实现,它必须满足三个基本要素:设定具体的目标;立即获得反馈(思考);既要专心提高技能,又要注重结果(改进)。任何毫无目的的蛮干都是徒劳无益的。
与欧洲的联赛运动员相比,所不同的是,我国小学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是8月31日。同样的,假设你是小学一年级的班主任,你班上有两个学生乐乐和贝贝,乐乐出生于去年的9月1日(没有赶上去年的入学机会),贝贝出生于今年的8月31日,理论上来说,他们两今年都是六岁,但明显乐乐的实际年龄要比贝贝大一岁。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于儿童而言,一岁已足以让乐乐显示出足够的优势。例如,乐乐可能身体更高大、更强壮,心智更成熟,接受能力更强,注意力更集中,关键是,更听老师的话。因此,在同等情况下(不考虑腐败、走关系等),如果你要选班干部的话,你肯定会优先考虑乐乐,不是吗?这样的话,乐乐将得到老师更多的关注,获得更多的锻炼机会。在同等努力的情况下,由于接受能力更强,他的成绩也将更加优秀。
这个结论科学、可靠吗?那以后是不是应该将小孩尽量安排在每年的9月份出生呢?答案是:顺其自然吧。
这只是根据欧洲的统计数据得出的结论,并不具有代表性。此外,在分析的时候也没有考虑到其他可能的个体特征因素,数据本身也可能存在样本选择偏误。但至少可以说明,小孩上学越早越好也只是一个认识误区。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顺其自然吧!父母的教育和正确引导是孩子成功的关键,如果你的小孩将来成绩差、未能成功,除了你自己,你不能怪罪任何人!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发展研究院、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