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苹果电脑公司(Apple Computer, Inc.)成立于1976年,由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和斯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简称沃兹)和Ron Wayn创立,在当年开发并销售Apple I电脑。
关于Logo广为流传的一种说法是:苹果电脑公司以那个咬了一口的苹果作为其商标图案,就是为纪念伟大的人工智能领域的先驱者——艾兰·图灵,实际上是误传。其来源为2001年的英国电影Enigma,在该部电影中虚构了前述有关图灵自杀与苹果公司Logo关系的情节,被部分公众以及媒体讹传。
最初的Logo在1976年确由创始人三人之一韦恩设计,只在生产Apple I时使用,为牛顿坐在苹果树下看书的钢笔绘画。不过,牛顿徽标用了很短的时间,乔布斯认为该徽标过于复杂,不易复制传播,于是,在1976年由乔布斯决定重新指定Regis McKenna公关公司的艺术总监Rob Janov重新设计一个更好的徽标来配合Apple II的发行使用。
于是Janov开始制作了一个苹果的黑白剪影,但是总感觉缺了些什么,“我想简化苹果的形状,并且在一侧被咬了一口(taking a bite)——a byte(一个字节),对吧,以防苹果看起来象一个西红柿,”Janov解释到。然后,Javov增加了六条彩色的、水平色条,这样就完成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彩色苹果徽标。
苹果第二代Logo一直使用至1998年,在iMac发布时作出修改,变更为单色系列。2007年再次变更为金属带有阴影的银灰色,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