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借此机会表达两个方面的观点:关于作品和关于作者。作为陈九霖的博士生导师,我自2003年起就认识他,师生之间的交往也比较密切。因此,我认为这两个观点由我来提出与说明比较合适,也比较切题。
首先,关于作品,我认为本书所探讨的问题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在国际油价频繁波动、涨跌无疆的大环境下,我国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石油企业、石油相关企业和航空公司等,常常利用石油衍生品等金融工具,对冲油品价格大起大落的风险,以期达到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目的。然而,由于我国石油金融市场的缺位、相关金融衍生交易品种的缺乏,国内企业只能到海外市场进行交易。在陌生的市场上面对陌生的对手,不少企业事与愿违,在海外石油衍生品市场上频频遭受巨额亏损。这不仅仅是相关企业自身应该反思的问题,学术界和监管部门等也应该思考其中更深层次的原因。这些企业在石油衍生品市场上遭受重大损失,固然存在相关企业风险控制不力、企业管理人员对石油衍生品场外交易缺乏足够了解、衍生品交易经验不足、合约法律风险意识薄弱等内部问题,但也更暴露出我国石油金融监管体系的严重缺失。
上述问题,可以由接触过石油衍生品交易的企业人去反思;也可以由具备相关知识的学术人士去研究。而本书作者陈九霖,则兼备上述双重背景,且在两个领域都有一定成就和研究。他所进行的思考和探讨,必当更为深刻与全面,值得关注与重视。
国际石油衍生品交易,是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油)经董事会批准而进行的公司主要业务之一。陈九霖站在管理层的角度曾经接触过国际石油衍生品交易。后因交易员的操作等因素,中国航油和他本人均遭受了巨大挫折,他也因此对国际石油衍生品交易的合约与法律监管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中国航油事件之后,陈九霖继续完成曾经中断的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并且,很快选定了研究方向和课题。他结合所学的法学知识,总结了我国石油衍生品的发展历程与经验,也反思了我国石油衍生品交易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障碍,以及监管领域在防范场外石油衍生品交易风险等方面的不足,并独立地把这些研究成果写成了博士论文。以江平老师为主席的答辩委员会,对他的博士论文做出了较高的评价和肯定,一致通过其论文答辩。2011年6月,他获得了清华大学的博士学位。现在,他又将其对石油衍生品监管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为报效祖国和社会整理出版本书,我认为是很有意义的。
总体上讲,陈九霖通过对国际石油衍生品合约和石油衍生品交易监管法律规制的研究,在对相关合约与监管规则进行探讨和反思的基础上,为丰富我国在场外石油衍生品领域的法律原理提供了一定的建设性意见;同时,他结合自身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为我国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相信本书的出版,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我国法学界对石油衍生品法律监管制度研究的不足,并为我国石油衍生品相关立法和有效监管提供独到而实用的思路,从而在制度研究的层面上为我国石油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健康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其次,关于作者,我对陈九霖的人品是充分肯定的。
2004年,中国航油因交易员操作石油衍生品出现巨额亏损,时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的陈九霖,于2006年3月21日被新加坡法院判处四年零三个月的徒刑外加35万新加坡币罚款。外界对此判决颇有微词,我亦对此心存质疑。陈九霖作为公司高管当然负有重要责任,但据我所知,他并未涉及侵占、挪用公司财产和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这也只是公司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误,陈九霖没有任何个人犯罪动机,不能构成犯罪。对新加坡法院的判决,我深感震惊与困惑。作为一个中国的民法学者,我还没有足够的知识和水平去评论新加坡的法律和法院判决,但法的基本要义与价值是贯通的,这不能不使我产生质疑。比如,因母公司出售自己的股票,作为中国航油的总裁对股票承销商德意志银行唯一的一次口头陈述,能不能作为认定其构成欺骗罪的证据?是否充分考虑了中国航油集团售股拯救公司是法人行为而非中国航油总裁的个人行为?同样,披露亏损信息需要得到董事会的全体同意,岂能因公司没有适时披露而让总裁个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呢?
陈九霖如今早已回到祖国,再去讨论上述问题似乎已无多大意义。但是,这对于我们认识他的人格品质和评断他的功过得失是很有参考和借鉴意义的。他是个坚强的人,虽然遭遇了许多常人难以理解的命运坎坷,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像的人生挫折,承担了许多常人难以忍受的心灵痛苦,但仍然乐观正向。我每一次见到他,他脸上都是挂满了笑容,没有任何抱怨,就好像从未有过牢狱之灾一样。
从2003年陈九霖成为我的博士研究生时起,我就观察到,他是一个好学上进且谦卑有礼的学生。读博期间,尽管工作极为忙碌,但对学业却毫无懈怠,多次乘坐六个小时飞机,专程从新加坡赶回北京上课。后因中国航油事件,他在清华大学的学业被迫中止。回国后,国家有关部门重新安排了他的工作,这也是对他工作能力的肯定和对他的信任。根据陈九霖本人的申请,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经过认真的研究,随即恢复其学籍,由我继续指导,并同意其在论文完成后参与答辩。这一方面是学校爱惜其才,另一方面也是对其人品的正面肯定。
若以一句话来概括我对陈九霖的评价,毫无疑问,他是我最为满意的学生之一。
曾经的幸与不幸,都已成为过往,生命之路正长。本书既是博士学业的结晶,又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作为授业之师,我希望他能继续发挥个人的特长与才能,勤勉工作,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是为序。
马俊驹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