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鲁篱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于2002年立项,2003年7月结项,最终成果是专著《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课题组成员有:吴越、叶明。 现将该项目成果的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摘编如下:
该成果站在充分肯定行业协会经济自治的立场上,对行业协会在现代社会中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进行了论证,提出自治是行业协会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基础的结构性条件,国家必须充分尊重行业协会的规章制订权、非法律惩罚权、监管权和争端解决权。为了平衡行业协会的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国家应当对行业协会的自治进行谨慎而又必要的干预,为此,应当强化行业协会对自身形象的塑造,对行业协会可能出现的反竞争的行为进行适当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