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艾里斯,受到达尔文《物种起源》的启发,探究品牌的起源。达尔文的天才之处在于, 他认识到像猫和狗这样的物种可能有同一个祖先,但是它们为适应环境的变化而进行了“分支”或分化。随着时间的推移,物种之间的差异越来越明显。达尔文称之为“自然界偏好极端”。
除此之外,与作者另外一本书《定位》不同,本书突出一点,分化胜过融合,品类驱动品牌。消费者是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的。
所以如果简化品牌工作,只需做两点:分化和聚焦品类。
1. 通过现有品类的分化,创造出新品类;
2. 通过聚焦成为新品类中的第一个品牌。说白了,品牌具有价值在于一个原因,而且只有那么一个原因,就是它主导了一个品类。
试想想,你身边的著名品牌哪一个不是对品类的紧密捆绑。
原因很简单,消费者是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的。
前段时间,我一个朋友向我咨询微信公共平台的一些技巧,我只教他一点,聚焦一个品类。
然后聚焦所有资源,围绕这个品类做传播,现在他这个微信号比以前更具备吸引潜在客户的能力,就是因为他是从消费者理解品牌的过程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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