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主义”四个字的前缀,与国企改革并不矛盾,这是从社会主义本身的角度来说的。还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在数量上,社会主义必须是国有制占很大的比重,国有制经济要占主导地位。但回顾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不难发现,社会主义跟国有制在整体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小并没有关系,“国有企业只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主导地位”,这是早写进党的历史决议的内容。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建立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基本确立。要建立市场经济,就一定要让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但是我们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说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第一次对这个口号做出新的解释是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当时决议里面有一段话说,“国有为主导”的意思是国企要有控制权,但并不是在所有的阶段,所有的行业都要控制。
1993年以后就开始按照这个思路进行改革,到了1996年的时候,因为1997年要开十五大,又发生了新的争论。社会科学院下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有个杂志叫《当代思潮》,写了所谓的第三个“万言书”。
“万言书”的中心说法就是国有制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全面国有制是社会主义必须追求的目标。然后用这个批判改革说:“改革的过程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不但没有提高,反而降低了。而且呢,有些人认为国有企业的控制权可以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行业有所不同,这是一个令人悲哀的事情,按照这样一种路线走下去的改革就是戈尔巴乔夫式的改革。如果不能保证国有的主导地位,那还要共产党做什么?”
然后改革派就起来反驳。一个有代表性的意见是当时的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说的。厉有为在中央党校一个座谈会上讲国有制不是公有制的最好形式,他认为应该要卖股权,就是股权公众化。他说这才是公有制。然后就掀起了一场对厉有为的批判,说“你不要想当中央委员,你连当共产党员的资格都没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当时有个课题组,给中央写了一个报告,提出要对国企进行公司化改革,另外还提出要对国企作战略性重组,作布局调整。这个东西很敏感,因为我是课题组组长,所以我就写了一封给党中央的信,叫“关于社会主义的再定义问题”。针对“国有制是公有制高级形式,是社会主义必须追求的目标”的说法,我在信中指出,这个定义是苏联教科书的定义,这个定义是错的。我赞成邓小平的定义,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所以是不是社会主义,跟国有制在整体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小没有关系,而现在国有制的规模太大了,所以要进行战略重组,国企要退出一些领域。
这个事情,时任总书记的江泽民曾跟我作过电话讨论。后来十五大决定的内容是国有经济要有进有退地调整,国有经济所需要控制的只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但当时对十五大的这句话也有不同理解。
比如说电信,有人就说电信这个东西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我就说,说起来民以食为天,粮食才是最重要的,那粮食是不是也应该国有?经过讨论,1999年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国企改革的决定,把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规定为三个行业、一个领域。第一个行业叫作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第二个行业叫作自然垄断行业,第三个行业叫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益产品的行业,一个领域就是高新技术产业和重要行业的骨干企业。这是1999年中共中央全会的决定。
到了2006年,国资委发布了一个文件,据说是国务院批准的文件,要求加强国有企业的控制,要在7个行业内绝对控制,9个行业内有较强的控制。这以后,“国进民退”就加剧了。但是,这是违反《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等党中央历史决议的!
——摘自《改革是最大政策》,东方出版社,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