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文贯中先生的《吾民无地:城市化、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的内在逻辑》,对于书中关于城市化、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的批评总体还是比较认同的,但对于开出的土地私有化药方却难以认同。
我承认中国的土地制度确实是有问题的。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祖祖辈辈守着土地的农民,依靠辛辛苦苦地劳动并没有相应地富裕起来,这确实是一种悲哀,也表明土地、劳动这两个十分关键的经济因素在农民身上都出了问题。其根源之一就是今天为人垢病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导致的城乡土地价格剪刀差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导致的农民工劳动力价格剪刀差,前者构成了经营城市的核心,支撑了中国城市的快速扩张;后者提供了“血汗工厂”的廉价劳动力,创造了中国制造的腾飞。显然,这样的制度是要改革的。我曾经形象地比喻过,中国的三农何其像一个农村的母亲,一手哺育了城市化、工业化两个孩子,如今两个孩子长大了,母亲却病倒在农村的土炕上,在病痛中哀号,无论是道义上,还是能力上,城市化、工业化都必须担负起挽救三农的责任。
可是土地制度向什么方向改呢?新古典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舒尔茨认为,目前中国改革的不足之处在于未曾完全建立私有产权和全面市场化;今后中国农村的出路是他设想中的美国模式——以完全私有化、追求最高利润的企业化农业为主体的农业制度。一批执着的西方经济学派对此高度认同,鼓吹私有化是根本出路,认为没有产权的明确就难以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中国土地乱象的根源就是土地产权制度不到位。对此我是难以苟同的,多少年来,纯粹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在中国根本难以落地生根,所有的外来学派在中国无一不经历了一个中国化的过程,古老的佛教在中国是这样,主导着中国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也同样,其背后的潜台词是:不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所有理论,除了看上去很美以外,在实践中是难以生存的!中国现代革命史上,那么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倒背如流的纯正“布尔什维克”解决了中国革命问题吗?没有!而是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结合起来的毛泽东思想解决了问题。在土地的问题上,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自古以来就缺乏真正私有化制度的社会,有了土地私有化就能挡得住为了利益而呼啸开来的疯狂铲车?我觉得还是要弄清病灶,然后对症下药,而不是为一种看上去美好的什么理论去削足适履。
首先,我们应该看土地问题是什么因素造成的。土地问题是土地所有制度造成的吗?我看也是一个表象,根源是唯GDP论和政绩冲动,还有巨大的地方财政压力。为什么土地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还不突出,而在2000年之后随着土地财政的膨胀而愈演愈烈?不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必然导致土地乱象,而是一种过度发展主义导致土地制度变形、扭曲,特别是在土地收益分配上出了问题,这些是改一改土地所有制度就能解决的吗?更重要的是,我们所有看到过的土地乱象,虽然占据了大量的社会关注点,却无法否认一个事实,所有发生了巨大土地财富变化的情况只是出现在占据全国5%土地的城郊地带上,而更广大的农用耕地,依然没有得到理想的升值,甚至是变得没有什么价值了,仅仅凭借私有制就能让他们升值吗?那美国的西部农地又为什么那么便宜呢?当前中国土地制度最迫切的是还利于民,是有许多方案可以解决的,而不是私有化这一所谓的唯一“良方”。我们今天所要重点关注的,恰恰是那些守在95%的农地上的、短期内不可能通过土地转变用途或者说无法被征地的农民的福祉!
其次,看一看舒尔茨理论与中国实际的差距。舒尔茨认为在市场化的传统农业中,不可能存在劳动力的过剩——因为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一样,乃是一个稀缺资源,在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下,不可能会出现低效率的过剩现象。这一个最大的假设前提恰恰是中国不存在的,中国自清中叶以来最大的农业问题就是农村人口过剩,只能靠违背了经济学定律的过度劳动投入换取并不经济的农业产出,至今这个问题依然存在,农业劳动者的隐性失业问题必须得到清醒认识。也正是因为中国根本不存在美国式大农业的条件——大量的土地、极少量的农业人口,在人多地少这一中国农业问题的最大现实面前,在人均一亩三分地的无奈情况下,即使产权私有,即使能种出金子,中国农民的财富依然难以增加!只有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动,让农村人口逐步减少,农业劳动者的经营规模适度扩大,农业才有出路。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任何的灵丹妙药都不可能立竿见影,这个历史时长至少需要30年!
其三,必须关注私有化到底能提供给农民多少实实在在的好处。现在到处充斥着土地暴富的神话,极大地蛊惑了人心,以至一项调查表明,约九成的农民想卖地致富,祖祖辈辈热爱着土地的中国农民都疯了吗?比如,某教授说政府6万元征一亩农民的地,然后600万卖出去,获得大量的暴利,真实情况是这样吗?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13年国土资源有关统计数据,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73万公顷,土地出让金4.1万亿元,平均每亩地的出让金收入为37.44万元,与传闻相差甚远。还有说卖地就可以提供农民进城的资本,更是无稽之谈。不妨算一个简单的帐,一对农民夫妇,一般两个孩子,共四口人,其全家耕地应在6亩左右(中国人均一亩三分地,稍微多算点),就这6亩地,能卖多少钱?不要比大城市周边,那里农民太少,无代表性;也不要比边远山区,土地贫瘠无人要;就算普通农区,现在一亩地纯收益种植业也就是300-500元,地价按100年算(实际上国家规定的折算价格标准是不超过30年),也就3-5万元,6亩地也就卖个30万,这30万能干什么,要进北京只能买几平方米的房子,就是进一般中小城市,买房也就差不多了。而且与农村相比,城市样样得花钱,生存成本极高,钱从何处来。农民一般文化素质低,其在城市找工作一般较难,即使找到了也是低收入,卖掉土地进入城市必将是贫困的底层生活,难以在城市立足,届时又无退路,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其四,理论的美好必须与实践的可行性相结合。暂且不说私有化这样在中国宪法规定下完全不可能的制度设想,且说私有化在中国有无实施的可能。仅以目前正在进行的土地确权为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长期没有变动承包关系,一些地方的土地现状已经有些复杂,一是这些年家庭人口变化,有的家庭增人不增地,有的家庭减人不减地,出现了人地不均现象,需要面对如何处理公平与承包权稳定关系的问题;二是有的地方面临农业税取消前后导致土地面积的增减(有税时可能实际多报得少,有补贴时原来隐藏的地又报上来了)问题如何妥善处理;三是农村已经发生的土地流转情况可能存在证、地不符的问题,需要梳理、明晰。此外,还有工作经费的困难。仅仅一个确权问题就如此复杂,如果真的要土地私有化,实际情况还要复杂数倍,莫非中国要来一次新的土改或者回到解放前?这个现实问题请私有化学派的经济学家们最好回答清楚。
总之,土地财政纵有千般不是,城市人还有大量进城的农民在享受着现代城市的文明;现行的土地制度依然有问题,但却不能轻言全盘否定而另起炉灶;不让政府再靠土地生财,就要解决城市建设资金从何而来的现实问题,否则农民加快进城必定导致城市化的低水平;当然也要推动政府在城镇化问题上的三个转变,从直接经营城市转向引导城市经营,从直接经营土地变为指导经营土地,从行政推动转向市场推动,当然也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的跟进。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