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本来不是对立的两面却在人为的固执中演化为对立的两面,就像是本来关系还不错的两个人,在众人的议论中走向了怒目相向,今天的农业经营模式问题正是这样的局面——你若坚持规模经营,你就是右派,就是西方学派,就是鼓励资本挤压农民,让小农破产;你若坚持家庭农户经营,你就是左派,就是马克思主义学派,就是维护农民利益。什么时候,我们的学术讨论已经到了这种偏激和狭隘的程度?!
在讨论城镇化问题的过程中,人与地肯定是绕不过的两个槛。一般的讨论认为,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农村人口加速向城镇流动,农村因此具备了规模经营的基础,土地可以适当集中。但在具体的讨论中,偏于西方经济学派的看法是,要大力发展现代规模农业,这样才有效率,目前的中国农业,虽然政府补贴了那么多,但大多数农产品价格依然高于国际市场,是需要深刻改造的;而另外的一种看法则是,规模农业在中国也许永远都没有可能,因为即使农村人口下降到现在的1/5以上,人均的耕地依然达不到西方规模农业的下限,更何况一旦人为推动土地集中,脱离土地的农村人口必将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双方的观点显然都是有道理的,但是不是就没有调和的地方?显然不是的。
首先,把规模的定义放开来看。多大面积才算是规模农业?各国是不一样的。美国是典型的大农场,一般在3000亩以上,人少地多的俄罗斯也有此条件;欧洲是中小型农场为主,一般的面积在300亩左右,像德国61.94%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在30—450亩之间;法国有关方面的测算表明,家庭农场达到6公顷(90亩)——15公顷(225亩)是比较经济的,能让农业机械效用得到良好发挥;前段时间公布的中国家庭农场调查数据表明,平均经营规模在200亩左右;农业部门组织的讨论大体认为,两季作50亩以上,一季作100亩以上,就可以视为规模农业。如果再将标准向下延伸,还有一种适度规模经营的状态,即超过一般家庭经营面积,但还不达不到上述经营标准,但已经可以有不错的收入水平,比如种植瓜果蔬菜,一二十亩其实就够了。更重要的是,规模经营绝不是小农经济的简单扩大,而是生产方式上质的飞跃,这包括经营者的能力、资本的投入、管理方式的创新、机械化的充分运用、科技的应用等方面,否则将难以达到设想的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其次,把地域的差异放开来看。在中国地域广阔且区域差异较大的情况下,中国农业未来的发展模式会多样化,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形式会在大部分地区继续存在,经营规模的增长也会有限,但也不排除小农经济的加速分化,一些传统的非主流经营形式会崛起,比如东北、新疆的大农场,在农产品的商品化供应方面地位会更突出;一些发达地区在工业化、城镇化完成之后,农业的规模经营也会发展起来,而且可能是名义上的集体化;还有最适合资本介入的畜牧养殖产业,可能面临农户大量退出的境地,成为资本密集型产业的代表;还有一些地方的家庭农场会发展起来,出现数量有限的中国农场主,尽管其规模会比我们传统概念上的农场要小得多; 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统一经营甚至是加工销售的局面会发展,但要形成真正的统一经营恐怕还需要时间来不断改进。
第三,把生产主体的现实处境放开来看。是否主张规模农业的一个论点在于农村劳动力现状的判断上,有的认为人口减少、劳动力老龄化,需要现代化规模农业;也有的认为,农村劳动力的隐性失业依然存在,农业还有就业空间,要保护农民的家庭农户经营。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我的看法是,明天谁来种地的话题虽然沉重,不可掉以轻心,但也不能过度悲观失望。要看到,目前农村还有人,总量还不少,至少目前还有7亿人,虽然主体是“386199部队”;也要看到,农业的真正劳动力是正在全面推进的农业机械化和日益发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这一点以三夏最为明显,老人不可能承受三夏的劳动强度,而进城的年轻人在三夏回村的也在减少,是大量的农业机械完成了三夏,而开动机械的是年轻人;更要看到,在大规模的青年农民进城的同时,也在出现一批年轻人学有所成、业有所成后回村发展自己的事业,这是将来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农户对于自己土地的经营也会出现分化,年老体弱者可能转包,年富力强者主动流入,事实上这些年农民之间的自发土地流转行为一直在进行,也客观上产生了一定的规模化效果。
那么国家对未来农业经营模式又是如何设计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可以说,决定精神照顾了现实情况的千差万别,是包容的和与时俱进的,将来的小农发展,既不会像欧美的大农场模式,也不会像传统的东亚农业模式,而是呈现多姿多彩的情形,规模农业不是与家庭经营互相对立,而是互相补充,共同发展。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