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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史蒂夫.乔布斯

书评人:张海勤 2015-07-09 13:29 赞[1] 收藏

   

   史蒂夫.乔布斯这个人。崇拜者没有完全奉为神圣;厌恶者不能忽视其成功。崇拜者大义个性;厌恶者轻言鄙视。

    个人,乔布斯自诩为超级诚实者,很多人可能不以为然。不认同,主要是乔布斯的反复无常,看过这本书之后,你就知道,那些反复无常主要来自于对项目的把握程度、保密、时事以及对人的判断的及时性所致。乔布斯的脾气和他的评判标准两者相辅相成,一开始我以为是乔布斯有目的的做品牌,后来才发现,乔布斯这样做是其本性所致。乔布斯认为做人做事,不是对的就是错的;不是最好的就是最坏的;尤其是作为一个管理者。所以,他鄙视奥巴马,认为他不想得罪人。这几点逻辑在一起就是自然辨证和认真做事的追求。

    关于乔布斯的认父态度,在这本书里也是个谜。乔布斯直到死也没有再跟其父亲联系,只是在最后的几年里,给父亲的邮件回复‘谢谢”。首先,乔布斯在不知道亲生父亲之前,曾经在父亲开的餐馆和父亲“混迹”过,不知道有没有称兄道弟?总之,因为乔布斯的身份当时是年轻有为,两人之间还算是有了点交情。乔布斯后来在养母去世之后,征求养父的意见,去认了亲生母亲,这样就有了亲妹妹莫娜。在这个过程中,不知道老乔布斯究竟是什么反应?抑或者是乔布斯见到了亲生母亲之后,老乔布斯又有什么反应?乔布斯本人又是有什么体会和认知?这些都将是个未解之谜。综合猜测起来,乔布斯应该还是选择了父亲的社会意义。就像他说的,亲生父母只不过是生库而已。

    乔布斯的家庭生活基本上没有什么新意,除了他对房子设计要求刻薄之外,他爱人基本上属于贤妻良母式的,乔布斯享受着家庭应有的和谐、温暖、成长,也满足自己的个性所需。

    乔布斯和苹果公司,乔布斯不仅对苹果公司,对整个互联网世界都是一个开拓者。苹果是他实现理念的载体。乔布斯假借苹果公司,把“创造”的意义展示出来,把“设计”的过程和本质提炼出来,把“管理”的要义诠释出了,把“商业”的本质体现出来,把“社会”的功能激发出来。

    乔布斯有一个习惯,对大公司,也就是知名公司往往百般刁难。这种做法既有功利目的也有社会意义。所谓的功利目的,当然是为了乔布斯这方面有利,另外一方面,所谓的社会意义,就是乔布斯把准了这些知名大公司的“大老爷”做法,自以为是的态度,他们往往想不到还有人敢对他们的商业行为指手画脚?甚至是像乔布斯这样极端无礼。正是由于这样,乔布斯看透了他们,从中谋取到自己的利益,也就是实现功利性目的。而且,往往能够得到大的好处,毕竟是和大公司合作。这也能抬高他自己,表现出来的就是:乔布斯天生是个大人物。

    乔布斯与这个世界。他说,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他也对约翰 斯卡利说,想改变世界,还是卖一辈子糖水。这两段话写在一起,就让人怀疑乔布斯是不是真的在改变世界?不管怎么样?我们认为的改变世界应该是怎样的做法?俗话说,别听他说的,看他做的。当然,他做的事情,的确改变了世界。还是回到本源吧?谁想改变世界,就踏踏实实去做点事实吧。

    乔布斯的追求艺术是很多人关注乔布斯的原因,也就是实用性追求。上一篇文字228、已经提及过了,乔布斯对待产品的态度,就是充分利用各种构思、材料、技术、营销、人才,把他们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至于具体的做法,这个都是营销方面的需要来满足消费。其他的,吧乔布斯营销刻画的神话了,成分是有的,还是一系列的结合,也就是以乔布斯为中枢,系统化的、精致的提出了产品的众多优点。

    关于现在的接班人,乔布斯钦定的。由于我们还不能从乔布斯的苹果里走出来,对库克的苹果看法不伦不类。库克的确在继承发扬乔布斯的一些理念,问题是乔布斯绝对不会让人看懂他的真实意图的;而且,乔布斯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除了你说他的追求是一成不变的:简洁等,其他的他也是在实际运作中不断学习、整合、创新的。所以呢,库克首先能否继承好就是个不小的难题。库克更不要试图创立他的苹果,估计他也不会这么想,问题是,你不这样的话,只有仍然封神乔布斯。这两者是矛盾的。库克只有继承好、破旧出新,以及和科技等集合好,假以时日才能树立自己的威望。学习的榜样是卡佩罗。

    乔布斯的孩子们。书中经常符合哪个孩子?特别是里德,艾萨克森指出哪些特点像乔布斯,这种说法纯粹是为了写书。一方面乔布斯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另一方面乔布斯所在的时代已经历史了。要想再出个乔布斯是人们的良好愿望,金牌卫冕是十分困难的,比第一次夺得金牌难的多。第一次夺得金牌,对有的人来说是大大的运气,连他自己的都没有敢想过,属于一不留神、天赐良机才夺得金牌,像山东的邢慧娜。她再也没有机会夺得奥运会金牌。

    想一想吧,下一个乔布斯会是什么样?从社会层面,比照乔布斯的经历,下一个乔布斯要比如今的乔布斯多付出无数倍;他应该比现在的我们嘀咕的乔布斯强很多倍,想一想乔布斯比他的前辈强多少?在可比性的倍数里,相同是不能同效的。

    也许在再没有乔布斯的历史长哀,在可比性被时空掩盖之后,下一个乔布斯应运而生。在我个人的看法里,约翰洛克菲勒是一百年前的乔布斯,他的标志是赚够了其他人无法想象的财富以及世代富有的子嗣;这一个史蒂夫乔布斯,他的标志是以互联网时代为特征,制造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工具或产品,当然,用乔布斯的话说,比尔盖茨是个成功的商人,他得到了首富的名字,也持续了很多年,他成功了。相比之下,乔布斯没有盖茨钱多,却更像是个成功的人,而不是商人。未来,也许下一个一百年之后,有一个乔布斯诞生了,如果还能够有人提及、比照乔布斯,那是乔布斯的荣耀。

 

 

 

 

 

    草稿……

 

    张海勤 2015-07-09* 于广州

 

 

    【原创作品、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史蒂夫·乔布斯传(2014修订版)

作者:[美] 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 著,管延圻等译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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