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鲁篱,男,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wsu)访问学者。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四川省人大立法咨询委员。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等法学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有10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法学》全文转载。出版个人专著《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法律出版社)。有多篇论文获中国民法经济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四川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四川省社科联优秀论文奖等,主持并参加国家、省部级课题多项,曾获“成都市十佳青年教师”称号。
内容简介
本书是第一本书系统研究行业协会经济自治的专著。本书从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中的独立地位和功能。借以导出行业协会自治的必要性,然后作者展开了对行业协会自治的宪法基础的论述和阐释,比较了各国行业协会上的异同。本书着重对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具体内容,如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定权、非法律惩罚权、争端解决权、监管权、起诉权等多项自治权进行了深入的阐释,继后作者又剖析和解释了行业协会自治的实现条件以及我国行业协会自治的现状,在本书最后,作者从反垄断法的视角论述了行业协会自治的限度。
社会中介组织的兴起是上世纪市民社会发展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在我国,也正方兴未艾,而其中作为中介组织最重要的构成——行业协会愈发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因为它不仅是市民社会的的基础性力量,同时也是对国家失效的有效替代,因而众多学科及学者都对行业协会倾注了较多的热情和精力,但其中的我们又再一次失望地发现法学研究的滞后和稚嫩,而原本法学应当是行业协会协会理论研究的主力军之一。因而,为弥补法学研究之缺憾,更为了提升和完善我国行业协会理论研究的水平,本书便从经济法的视角对行业协会的诸多问题进行了研究,而贯穿所有问题始终的是行业协会的经济自治。因为在笔者看来,自治是行业协会最本质特征和最基础的结构性条件,也是在理论上最应当廓清的问题,然而,学者们对此的研究相当稀少,且乏善可陈。
本书是站在充分肯定和支持行业协会经济自治的立场上,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对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所涉及的诸多关联问题进行探讨,并就我国行业协会自治的现状进行了揭示、解释和前瞻,全书二十万余言,分三部分,共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