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长文,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台湾大学法律学士。
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兼执行长、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长、财团法人台北欧洲学校董事长、政治大学兼任教授、中国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及中国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财经法专题讲座、浙江大学法学院及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是一位长期投入法学教育、法制建设的教育工作者。
曾任海峡交流基金会首任秘书长,并曾以红十字会秘书长的身份,为两岸交流破冰,签署历史性的两岸协议——“金门协议”。是一位关心两岸问题的自由主义、和平主义者。
作者长期担任红十字会志工,现为红十字会总会会长,积极投入人道服务、国际援助工作,关心人权议题及弱势团体权益。
内容简介
本书以诘难性的问题作为开端:“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试图找出另一个建设性问题的答案:“法律人,你要如何争气?”这个命题,不只法律人应该也必须关心,以透过自省,务求“革心革行”,事实上这也是所有受苦于法律人不佳的台湾地区人民所应该也必须关心的命题。
这是一本发人省思的书,不只法律人该看,非法律人但关心台湾法治发展的普罗大众也该看。在书中的第一章,作者即下了一个相当震撼的标题:“人的光明,法的黑暗?”文中反讽地指出,法律人地位日隆,但法律尊严却荡然扫地的荒谬现象。书中语重心长地指出:“社会如此善待法律人,法律人自己呢?又做出了哪些事情,对整体社会以德报德呢?当法律人担当政府重要职位之后,法律人治出了什么样的国家?……‘法律人’的光明时代已经来临,但如果法律与正义却因为法律人的光明,而沦入更黑暗的世界,那么‘法律人的光明’将只是一个丑陋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