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则侧重于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作为环境保护法重心所在的基本制度的研究。本书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来研究“三同时”、征收排污费、限期治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等一系列制度,并不是将这些基本制度冠上科学发展观或可持续发展之名,也不是一种简单的相加,而是将这些思想融入到对这些制度的研究中去,用这些思想来分析我国现今环境问题的新情况,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如何进行自身的制度创新,如何进行完善,是否有新的制度来应对新的问题,以及这些制度之间如何进行协调等,进而来实现科学地发展,和谐地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